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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17-09-01

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服务半径应小于500米;引导单位食堂向周边老年人开放;养老从业人员将可评定等级……8月31日,合肥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上,《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获得原则通过,合肥市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责任] 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合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合肥市养老服务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意见走在全省率先、全国领先的行列。今年1月1日,《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呈现出统筹推进、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此次《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中提出,合肥市将力争用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具有合肥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今后,合肥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街道(乡镇)、居(村)为老年人服务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 街道(乡镇)是居家养老服务第一责任人。

[设施]服务用房和设施服务半径小于500米

今后,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标准,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安装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标准,农村社区(村)应当按照每百名老年人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使用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实施。

相关负责人介绍,所建居家养老用房和设施地理位置要适中,方便老年人出现,服务半径要小于500米。新建住宅区中根据规划要求配建的用房和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民政部门,不动产产权归民政部门所有。

合肥市将鼓励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校舍、办公楼等设施和场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因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原建筑面积原地建设或者就近恢复。

[服务]引导单位食堂向周边老年人开放

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提供每年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免费常规体检。合肥市还将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老人吃饭的问题,如何解决?实施意见明确,将鼓励社区自建、合作共建提供助老餐饮服务,引导单位食堂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引进专业餐饮企业建立区域集中配餐中心等方式,实现老年人就近用餐。

另外,合肥市还将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鼓励开办社区老年产品专营店网点,为老年人就近提供优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督促医疗易购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各地还将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组织。

[队伍] 养老从业人员将可评定等级

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否跟得上需要,事关服务质量。今后,合肥市将鼓励在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开始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培养各类养老服务人才。

今后,养老从业人员也将更有职业保障。实施意见提出,合肥市将制定养老从业人员的保险、奖励和补贴政策,以免费培训、特岗津贴、入职奖励、落户优惠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等级评定制度。

[监管] 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除了要制定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医、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的规程和技术要求,合肥市还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评估制度和行业标准,并纳入社会诚信建设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服务大数据建设,统一相关数据标准,并加强民政、公安、卫生计生、社会保障等系统数据对接,采集老年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服务需求等信息,建立动态完整的老年人数据库。






来源: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