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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养老保险资格认证8月15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7-08-11

石家庄市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将从2017年8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限。从该市人社局获悉,本年度将首次采取网上人脸识别认证、现场集中采集数据认证、单位上门采集数据和异地采集数据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的认证对象及范围为:参加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7年6月底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名册上的离退休、退职人员。

除了网上人脸识别系统认证外,本年度还将采取现场集中采集数据认证、单位上门采集数据和异地采集数据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机构将停发(或暂时停发)当事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离退休人员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2.被判刑收监执行的;3.已确定死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需重新认证的,单位依据本人申请,书面向机关事业社保局说明情况,在机关事业社保局计划时间内,实施数据采集认证,再予恢复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参保单位负责予以追回: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材料的;2.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延误办理的;3.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停发时间超过3个月仍无下落的;4.弄虚作假违规办理退休手续的;5.提供领取资格信息与待遇核实信息不符的;6.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对冒领养老金形成事实,且拒不退还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回。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