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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退人员养老金月人均3770元

发布时间:2017-07-14

企退人员养老金月人均3770元  人均月增197元 明天补发款到账

北京市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昨天公布。企退人员养老金月人均3770元,同比上年每月人均增加197元。补发款明天就可发放到200余万退休人员账户中。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其中包括涉及群体最多、最受关注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包括三项普调,以及特定群体的三种特殊倾斜政策,对待遇水平偏低、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

去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为每月3573元,自今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770元。“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15日即可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中。”该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今年是第25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年底前退休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记者 袁京)

方案解读

三项普调,退休人员人人有份

1、定额每人涨50元

这是普惠政策,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涨50元。

2、比照缴费年限涨

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涨养老金的办法,体现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原则。其中: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比照绝对额涨

此项调整为待遇水平偏低人员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他们能适当多涨。

具体来说,本市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

5073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573元(含)~5073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573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不过,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本市还有适度差额补足。

三类人群,额外享受倾斜政策

1、高龄退休人员再补贴

本市自2007年起,每年在涨养老金时均向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老人适度倾斜,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今年也不例外。

所谓高龄,是指2016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普调办法后,再次享受到35元至65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2、参加过革命的老工人增加养老金

目前,本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3、三类人员不低于平均水平

本市还将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每月3770元。如果按照上述政策普调后,他们的养老金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将补足到平均水平。

在2016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举例算账

例1、去年底年满68周岁的王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6年的月养老金为3880元。调整后,2017年的月养老金应为4135元,每月涨了255元。具体算法如下:

3880+50(定额调整)+3×40(按缴费年限增加)+50(按绝对额增加)+35(高龄)=4135元。

例2、去年底年满80岁的张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6年的月养老金为4400元。调整后,他2017年的养老金为每月4685元,月增285元。具体算法如下:

4400+50(定额调整)+3×40(按缴费年限增加)+50(按绝对额增加)+65(高龄)=4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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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社保待遇今年齐涨

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每月2000元

除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布一同上涨的2017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中,还包括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群众增收。

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增50元

除了企业退休人员,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受益人群达85.2万人,补发款将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43.7万人受益;

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41.5万人受益。

据了解,上述这两项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于2011年,目前基础养老金已由最初制度建立时的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560元,福利养老金也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475元,均实现了待遇翻番。

低收入者:最低工资标准月增11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今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110元。

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1元提高到每小时2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9.9元提高到每小时52.6元。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8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387元

自2001年以来,本市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调整,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3万人。具体如下:

伤残津贴: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调整到4387元,月均增加288元。其中,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75元。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今年本市还特别提出,用人单位要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月增额不得低于17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调整到2169元,每人每月增加175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生活护理费:由现行的人均每月2548元调整到2770元,月均增加222元。此项调整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调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调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86元,调整到2311.8元。




来源: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