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6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将养老资源向农村、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倾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针对新疆养老服务如何更好的发展给出了指导性建议。
《意见》明确指出,新疆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为此,政府将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对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本地投资者和非本地投资者实施同等扶持政策。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同时,自治区还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和委托管理、服务外包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服务。
《意见》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还要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下功夫。
《意见》指出,应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服务机构。养老机构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推进“养老+”融合发展,促进老年产品丰富多样、养老服务方便可及。
除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外,自治区还将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为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困难家庭养老保障对象和失独家庭老年人、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学养老服务。
《意见》指出,到2020年,新疆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将大幅提升,供给结构将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根据《意见》,到2020年,新疆每千名老人将拥有养老床位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不低于30%,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
据统计,目前新疆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40%,较去年同期上升13%;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5%,较去年同期上升48%。新疆各类养老福利机构达到3850所,各类养老床位722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8张。
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