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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首次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 涉及22大类115小项

发布时间:2017-04-20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中持证养老护理员比例不低于30%;食谱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院公共区域全方位24小时监控……即日起,我市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到年底,6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全市将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据了解,该行动在我市尚属首次。

失能老人的房间不超过6张床位

此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逐条对各家养老机构进行检查。记者梳理发现,该指南共包含22大类115小项内容,对养老院服务资质、服务设备、服务环境、服务提供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检查要求。比如: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老年人房间床位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自理、部分失能老人的房间不超过4张床位,失能老人的房间不超过6张床位;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呼叫装置;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对失智老人进行非药物干预益智康复训练等。

根据计划,5月15日前,我市将完成养老机构自查和民政等部门的检查工作;6月至9月底,将制订整治方案,组织养老机构集中开展核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10月至11月,民政部门将“回头看”,对养老机构进行对照督查、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到年底,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市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6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院。

年内,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到40%

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印发的《济宁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今年我市将建立全面涵盖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工作体系。按照改革要求推进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科学供给,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等养老服务标准,开展养老院等级评估。通过在养老院内兴办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合作等方式,提升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增强养老院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能力。

为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市、县、机构分级培训体系,落实专业人员保障和激励政策措施,支持养老院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壮大职业化护理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年内,市、县、机构培训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等人员600人,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到40%。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互联互通的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省“两台一网”(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山东省养老服务平台、山东省养老服务信息网)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养老院服务质量动态,加强养老院运营管理及服务质量大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