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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4

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精神,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一)旅游消费。

1.加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和平区、蓟州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全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打造杨柳青古镇等特色旅游小镇。(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2.培育旅游新业态。加快实施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逐年增加邮轮旅游航线和班次,打造中国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完善游艇码头等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中澳游艇俱乐部、海河彩带公园游艇旅游项目的建设;支持鼓励滨海新区窦庄通用机场等低空飞行游览项目做出品牌。(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3.全面落实“旅游+”战略。“旅游+商业”,促进商贸旅游的发展,扩大旅游消费;“旅游+文化”,持续打造12个文化旅游主题板块,打造文化创意、旅游演艺等产品;“旅游+体育”,以第十三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旅游活动,延伸参会者的旅游消费;“旅游+农业”,制定农家乐等级评定新标准,打造一批“一村一品”旅游特色村,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聚集区。(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4.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享受休息休假的权益。(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二)文化消费。

1.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用好天津市实体书店扶持专项资金和天津市繁荣演出市场专项资金,支持文艺演出、展览和公益文化普及活动的开展,推进文化惠民卡项目实施。推动滨海新区、武清区等做好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建设天津文化信息消费服务平台、文化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出版局)

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天津歌舞剧院和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新建、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修缮等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统筹建设一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深化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数字电视图书馆,实施全民阅读工程。(牵头部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出版局)

3.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扎实推进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演艺娱乐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优先发展原创型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产权和版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发原创产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利用馆藏资源优势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品,推进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乡镇(街区)创建。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拓展互联网技术在文化生产、文化消费等领域的应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出版局)

(三)体育消费。

1.加快发展竞赛表演业。做精已有基础的天津国际马拉松赛、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知名赛事,做响正在创新的海河国际龙舟赛、全国武术运动大会等国际国内赛事。加大对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全国排球联赛、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国际女子网球协会天津网球公开赛等职业联赛的打造和扶持力度,提升整体运作水平。(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2.全力打造“全运惠民工程”。建设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推进街镇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实现新建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打造休闲运动营地,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配建一批健身步道、骑行道、轮滑道,依托蓟州山林修建登山、攀岩、滑雪等健身设施。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开展群众性足球、羽毛球、健身操(舞)、广场舞等项目城市联赛,通过评选打造群众喜爱的民间体育赛事品牌。(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3.推动高端健身休闲业发展。建成海河赛艇皮划艇运动基地,打造东疆港海上运动基地、蓟州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团泊湖自行车运动营地、大港航空运动营地等时尚、多元化的健身休闲营地。打造冰雪运动产业基地,鼓励建设改造多功能冰场、雪场、山野基地和登山设施,推广普及冰雪、轮滑、山地等运动项目。(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四)健康消费。促进健康医疗旅游。推进静海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探索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牵头部门: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

(五)养老消费。

1.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区力量参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办)

2.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利用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和学校兴办养老机构。(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推广保险保障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丰富险种、扶持引导,使我市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水平保持全国前列。继续开展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将养老机构、试点照料中心、社区延伸服务床位统一纳入保险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六)教育培训消费。

1.增加新型优质教育产品有效供给。探索建立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决策咨询、学校管理、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学位、师资培训和办学绩效评价等服务机制。(牵头部门:市教委)

2.加快引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天津音乐学院茱莉亚研究院、天津茱莉亚学院等建设。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成立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鼓励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办学。(牵头部门:市教委)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七)汽车消费。加快发展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巩固天津汽车平行进口优势地位,研究出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管理办法,打造政府监管和服务平台,推动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链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委)

(八)绿色消费。推行绿色采购。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九)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1.加快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社区集散点”城市配送服务网络,完善城市末端配送功能。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着力提高物流效率。新建和改造农副产品、医疗器械和药品、保税商品等一批专业物流配送中心。(牵头部门:市商务委)

2.加快商贸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东疆保税港区为依托,推动实施津台食品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规划,推广食品冷链物流6大类10个标准。加快中心渔港北方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东疆保税港冷链物流区等载体建设,建立冷链产业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水果、水产品、蔬菜、鲜花等产品的便利通关措施,打造京津冀1小时冷链配送链。(牵头部门:市商务委)

3.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优化三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仓储中心,完善农产品交易展示、分拣加工、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工程”建设。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改造提升50个传统的农村集市。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上销售市场。发挥邮政、供销等现有农村网点优势,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牵头部门:市商务委、市农委)

4.推动传统商圈功能转型。完成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商圈提升改造方案设计,以“南京路—和平路—滨江道”为试点,推动智慧商圈建设。对现有空置商业设施进行分类指导,盘活一批存量商业设施。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推广大悦城业态创新经验,推动爱琴海、水游城、永旺梦乐城等10家购物中心增加体验消费。(牵头部门:市商务委)

(十)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1.实施“三同”工程。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检验检疫局)

2.提升农产品层次。持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逐步建立区域内信息共享、环节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牵头部门:市农委)

3.实施服务标准化战略。加大现代物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标准制修订的推进力度,在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4.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出台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政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推动消费维权执法常态化。广泛利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四、保障措施

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作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