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30
导读:日前,青岛市民政局发出通知,颁布实施《青岛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规范》、《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青岛市养老服务行业技术规范的空白。
《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标准可通用于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评估工作,总体分为自理能力评估和照护需求评估两大部分。
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从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四个方面对老年人自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和划分自理能力等级。自理能力等级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个等级。与内容简单、只关注老人行动能力的传统ADL评估量表不同,该标准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关系三方面对老人进行综合评估,其结果不仅可以全面反映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更可较为直观地反映出照护该老人所需的实际工作量,这为青岛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确立收费和服务输出等方面提供参考。经青岛养老服务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在12家星级机构以该规范评估测试,自理能力评估部分维度设置合理,评估结果准确且符合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照护需求评估,从老年人养老意愿、家庭实际情况等方面评估老年人的实际照护需求,并结合可供选择的服务资源给出服务建议。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此类标准停留在自理能力评估的阶段,但除自理能力外,老人及家属的主观意愿、经济支付能力、家庭照护能力、周边服务资源等方面也会极大影响老人的实际照护需求和养老模式选择,本标准以个案记述和分析的形式呈现,直观易懂易操作。照护需求评估结果及服务建议的提出,可使服务方在为老人提供更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时得到重要参考,这也将为青岛早日向国外“精细化的全人照护模式”看齐提供助力。
目 录
一、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简介
二、评估分类及评估原则
三、评估机构
四、评估人员
五、评估项目的说明及评估报告的书写
六、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
附件A:评估流程图
附件B: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