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会 中文/ EN
线上申请 线下申请
行业快讯

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快讯

沪3区明年试点长护险 相关配套文件近期将下发

发布时间:2016-12-28

2016年12月27日14时许,由上海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上海养老服务发展沙龙承办的上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报会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吹风会在上海市科学会堂国际会议厅盛大召开,全市200多家行业单位参加了此次大会。政府有关领导在会上表示,明年,上海金山、徐汇和普陀3区将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近期还将下发试点办法、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标准、支付办法、机构管理办法、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保险等相关配套文件。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老龄办副主任蒋蕊女士首先在会上通报了“五位一体”上海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秦丽萍女士随后作“关于完善本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参与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说明”。

上海率先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发展框架,基本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并持续推进养老床位、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还在全国率先编制了《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以引领和推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未来,上海还将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养老政策支撑体系,打造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

接下来,有关领导依次对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这也是本次大会最受瞩目的内容。

上海市人社局定点医药监管处处长李建梅女士作“上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政策解读”。她讲到,“上海长期护理保险是按照独立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方向进行制定”;“保基本”的导向主要表现在经过评估,达到一定护理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者资金保障。

保险的适用对象包括参加本市职保的参保人员、60周岁以上参与本市居保的参保人员。享受保险待遇的对象在起步阶段暂定为60周岁及以上,经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以后,失能程度达到2-6级,处于评估有效期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

在基金的筹集方式上,职保人群主要按照职工医保缴费基数1%的比例缴纳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试点阶段单位不缴,个人不缴);居保人群按照略低于职保人群人均筹资水平确定其人均筹资标准,个人缴费部分占总筹资额的15%左右,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完成。

在护理服务机构方面,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可为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部分承担老年护理功能的二级医疗机构(护理床位)等。

在服务人员方面,提供护理服务的主要包括执业护士、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和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

在服务形式上,主要有3大类: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护理。在服务内容上,具体将有42项服务内容,包括27项基本生活照料和15项常见医疗护理。收费情况为:执业护士80元/小时,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65元/小时,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40元/小时。

上海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处长陈跃斌先生则对“上海长期护理保险相关配套工作”进行了介绍,主要包括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规范、人员资质,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保险(机构运营风险防范)。他表示,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守门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是在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高龄老人护理计划评估标准和老年护理院出入院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而长期护理保险与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的关系,涉及到原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如评估为一级的,还是享受原来的服务补贴。为了减轻困难人员的负担,政府会提供相应补贴。

据悉,近期将下发上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标准、支付办法、机构管理办法、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保险等相关配套文件。未来还将出台促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2017年将在金山、徐汇和普陀三个区进行上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试点阶段不会进行保险筹资。



(来源:上海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