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3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将建立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将于明年在石景山区启动试点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形成符合本市实际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并逐步在全市推开。
企退养老金涨至3573元
北京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北京市民的平均期望寿命已达81.95岁。为了帮助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医养结合,本市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提升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让参保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本市将建立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按照市政府和市人大要求,在海淀区开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基础上,本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抽调专门力量,研究提出了建立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制度框架,解决“钱从哪来、花到哪去、怎么花好”等重点难点问题。并将于明年在石景山区启动试点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形成符合本市实际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逐步在全市推开。
同时,为缓解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让家里的床代替医院的病床,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和支持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让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更好的保障。
此外,针对老年人群体本市持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从三年前的月均2773元提高到目前的3573元,月均提高了8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部分也由月均390元提高到510元,年均增幅9.35%。这些使得老年群体的养老待遇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
另外本市构建了方便群众就医的医保定点网络,使得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的老年人,可报销2个月的长处方。
降三项社保费率每年减负84亿元
近年来本市在社保方面实现了“三降”,通过降费率减负担,全力护航社会稳定。其中本市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了企业负担。2015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总体降低,平均费率降低至0.45%以下;2016年,又阶段性降低两项社保费率,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下调到0.8%。三项社保费率下调后,既不影响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每年还可为全市参保单位降低成本84亿元。
本市降低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负担,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后,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政策范围内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50%;超过5万元的部分报销60%,上不封顶。更让群众满意的是,这项费用不需个人申报,医保系统自动结算,将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参保人的存折。
3年以来,这项政策已惠及城乡居民48666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3.5亿元。
此外,为了进一步降低特殊病患者的医药费负担,本市还制定出台了门诊特殊病政策,就是对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负担比较重的大病患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门诊特殊病的病种也由建立制度之初的3种,逐步增加到目前的9种,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肾、肝、心、肺等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由平均每年七八万元降低到5000元以下,大大减轻了特殊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目前已惠及8万余人。特别是今年,本市还进一步简化了特殊病的备案流程,从原来需要经过七八个流程才能完成的审批,变成现在的“一站式”办理,病人不出医院门,就可以完成整个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