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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为全区5.8万60周岁以上老人保意外险

发布时间:2016-12-14

记者昨日获悉,江北区在全市率先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2月1日起正式生效,保险金额达到289880元,实现意外伤害保障全覆盖,覆盖率达到100%。全区5.8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受益。 

近日,庄桥街道一名73岁的孔姓老太在家不慎跌倒,造成盆骨骨折,花费了5000多元医疗费,给原本收入不多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庆幸的是,从12月开始,江北区民政局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金额赔付标准,如孔老太这样的情况,最高能获得3600元赔付费。

今年11月以来,江北根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在全市首创江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老人群体遭遇意外伤害时提供身故、残疾保险补偿,实现特殊群体意外伤害全保障。

据介绍,该保险参保对象为江北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政府为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保费仅为每人每年5元,但是保障范围广,给付赔偿快,较大程度上提升老年群体满意度和缓解家庭医疗费用压力。

笔者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上看到,该保险主要承保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对老年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一次性赔付5000元;意外骨折津贴每天按照20元给付,按照骨折类别确定赔付天数,累计180天为限;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天按照50元给付,每次事故最高赔付30天,累计以90天为限。此外,该保险还额外赠送了见义勇为保障,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的赔付均翻倍。

“一直以来,老年人是较容易发生意外的群体,可是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常常将65岁以上老人排除在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江北涉农街道中的老人高达22533人,占38.9%。这些老人收入不高,而有了老年人意外险后,一定程度上为家庭减轻了许多负担。


(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