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0
近日,《云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按照《实施意见》,到2017年,云南省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5%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到2020年,建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服务网络,加大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为实现以上目标,云南省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服务;增强城乡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功能,到2020年,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健康养老服务。
同时,将加大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二是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三是利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四是加强协作,优化服务;五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来源: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