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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居家养老走向标准化 老年人享受规范、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16-07-20

当前,面对老龄化的严峻加速,居家养老服务在各地遍地开花。走进新疆克拉玛依,街头巷尾看到老人们一张张荡漾着幸福的笑脸,这就是克拉玛依区最动人的一道风景线。

截止2015年12月,克拉玛依区户籍总人口20万,60岁以上老人32011人,占户籍人口15.98%,其中70岁以上老人有14869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6.44%;80岁以上老人有3691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1.53%。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单靠家庭显然难以应对,迫切要求社会不断强化对居家老年人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因此,克拉玛依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于2008年3月起正式启动。

健全养老服务组织体系

2008年,克拉玛依区5个街道分别建立了民非性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4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实行“三级网络管理”,形成了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系统化、广覆盖的组织网络,为居家养老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公益性质”的模式运营,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分别与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克拉玛依区优待老年人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协议书》、《克拉玛依区居家养老资产经营委托管理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职责与权利,迈出了我区养老服务业市场化运作的标志性一步。

2012年,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实行“两条线运行,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模式,初步构筑了为老服务社会化运营模式。探索建立了理事会制度,规范公共服务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行条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果,使为老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

从2008年起,克拉玛依区提出分阶段,通过改扩建、新建、购买和租赁的方式,建设居家养老日托中心和站点。截止目前,建成27个居家养老日托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90%。目前,全区日托中心(站)床位数共327张,注册登记并享受居家养老日托服务的老年人已达到6918人,平均每天近2000人享受日托服务。

克拉玛依老年活动中心于2012年12月正式启用,规划建筑面积12199平方米,共有大小厅室57间。功能完善、设施一流,活动组织具有聚集效应,成为克拉玛依老年人展示才艺的舞台、交流心得的平台、培养兴趣的课堂。

集“养老居住、医疗保健、休闲疗养、康体娱乐”为一体的占地面积21.8131万平方米的克拉玛依黑油山公园老年社区已于2014年4月正式运营。可提供养老床位802张(其中护理床位320张),儿童床位22张。目前已入住176位老人,合理的建设规划满足了老年人不同生活的需求。

保障政策落实惠及老人

克拉玛依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居家养老工作的通知》,针对居家养老日托、入户服务和机构养老制定了补贴方案,对政府补贴养老服务对象和购买养老服务制定了相关优待政策。

确定75岁以上、贫困老人(城镇散居“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低收入老人)、特殊贡献老人(自治区或自治区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纯老人家庭老人(其中一位)等五类重点老人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为身体评估为轻、中度依赖的老人购买1-3元的居家养老日托基础服务费,身体评估为重度依赖的老人购买每月100-300元的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费。

每年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为75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510元标准免费进行体检,每季度为80岁以上老人进行一次免费上门家庭健康保健服务,为70岁、80岁、90岁及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分别发放100、200、500及8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金。

优先保障克拉玛依城市散居“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对象入住黑油山老年社区,入住费用由政府全额购买。同时,政府发挥优待扶助作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老人、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孤寡老人、纯老人家庭老人(其中一位),入住养老院每人每天补贴25元,月补贴750元,入住护理院每人每天补贴45元,月补贴1350元。

专业化服务提供支撑

按照国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实施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组织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专业护理知识和职业道德要点,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确保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基本的专业技能。现已有245名人员在养老护理员的岗位上就业,持证率达到了100%。

招募具有医学、康复、护理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了由6人组成的专职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员队伍,实行“区+街道”的两级评估机制,评估员根据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能力和社会生活环境、重大疾病等“4大主要参数和2个背景参数”进行评估,首次评估即区别照料等级明确对应的随访频数,提出服务建议。

积极整合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工、志愿者队伍,通过宣传动员,组建了由社区党员、热心人士、邻里居民、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组成的义工、志愿为老服务队伍,对社区老人通过结对子、定时定点问候等方式,无偿地提供多种公益性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2013年7月,克拉玛依区居家养老被确定为自治区民政标准化试点项目。做好标准的起草,与现行居家养老服务核对规范实用性,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通过加强行业管理和标准的制定,加快了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了老年人的切身利益。

在创新过程中,根据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身体状况,按照细化服务内容、人性化服务要求,进行标准编写工作。评估人员针对老人身体评估等级,提出相对应的护理建议,护理人员按照工作程序,对老人进行专业、统一的技能操作。

2015年7月以91.5分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质监局的现场评估,克拉玛依区居家养老标准化是自治区第一家通过评估的单位,标志着克拉玛依区居家养老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多方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区居家养老服务日托场所建设、服务与管理工作标准》、《区老年人助餐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为有效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持续性,提升服务层次奠定了基础。

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安全服务意识,规避服务风险,在全疆首推“居家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协议服务,切实维护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的权益。同时,根据不同老人的不同需求,分项制定《上门服务协议书》、《日托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养老服务中心与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注重制定和规范行业标准,养老日托场所实行“五规范”“六统一”(规范服务环境、规范服务队伍、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服务介绍、规范服务项目;统一标识、统一功能设施标准、统一服务理念、统一服务承诺、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模式),委托设计了日托场所设施统一标识。

养老服务实现智能化

2013年按照智能化养老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我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贫困老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纯老人家庭老人(其中一位)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及8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智能化养老服务。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位置查询、精神关怀等为服务内容,整合社会各类服务资源,建立了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帮助老年人提供保姆、小时工、保洁、水电维修、信息咨询等服务9600次。

克拉玛依区各居家养老日托中心和日托站全面推行养老消费系统信息化操作。每位老人只需要持一张日托中心的消费卡,在进出日托中心时刷卡登记,免去了纸质登记的繁琐程序。老人们在日托中心就餐也不用再自备零钱买饭票,可以刷卡消费,有需要按摩、足浴等服务时也可以刷卡。在日托中心,老人们只需要带一张卡就可以实现自己在日托中心所需的消费。克拉玛依区的老人在居家养老日托中心或日托站消费服务,不再用现金交易,全面使用“一卡通”消费刷卡。

我们看到这片戈壁绿洲,石油新城,正在编织着一张面向全体老年人的“贴心关爱服务网”——爱心热线全天候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服务、亲情网络全覆盖服务……油城老年人在最美“夕阳红”里乐享晚年生活。(何建民 马晓丽)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