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8
工作太忙,没时间?没关系,以后,照顾失能父母的子女将可获得“带薪休假”;
公办养老机构“一票难求”?没关系,以后,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人先要接受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安排轮候;
老人易生病、看病难?没关系,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将随时为老人“把脉”,医院也将为老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
不仅如此,很快,“虚拟养老院”也将照进现实,一个电话,各种养老服务将自动上门。
近日,省民政厅公布了《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戳中了当下养老服务的诸多“痛点”,对安徽“十三五”养老服务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而实际的规划。
皖拟定“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子女可带薪休假照顾失能父母
一
关键词
居家养老
子女可带薪休假照顾失能父母
现实问题——
因为子女工作繁忙常常无暇照顾父母,且社区养老服务不健全,“居家养老”的老人及其家庭面临各种难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
未来,安徽将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强化子女亲属赡养责任,制定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顾失能父母带薪休假、经济支持等政策,研究家庭成员在家照顾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照护补贴政策。
市辖区明年全面开展“喘息服务”
对于失能、失智等特殊老人的照料,仅靠子女家庭,力量单薄。
《征求意见稿》提出——
建立针对独居、空巢、失独、失智、经济困难高龄老人的家庭探访服务制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2017年底,全省市辖区全面开展“喘息服务”。
“喘息服务”是指政府或机构为失能等特殊老人家庭提供一定阶段暂时服务,或是请专业人员去家中照料,或是把老人接到养老院照看,既让家属喘口气,也让老人康复得更好。
二
关键词
公办养老机构
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先要接受评估
由于床位有限,公办养老机构“一票难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应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护理需求。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优先解决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老年人的托养需求。
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申请进入公办养老机构的老人首先需要接受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老人的身体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安排轮候。
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公办养老机构可以利用闲置床位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但不得改变公益性质,服务收入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制定社会力量运营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公办养老机构以设施设备等作价入股,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组改制,发展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探索以县区为单位的公办养老机构资产统一管理和运营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稳妥地将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
到2017年,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实现“管办分离”。
支持研发和应用居家智能养老系统,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合理设置与社区平台、专业机构的服务接口,建设“虚拟养老院”,到2020年,虚拟养老院服务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
虚拟养老院就是政府建立一个信息服务平台,当老年人有服务需要时,拨一个电话给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就会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派服务企业员工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到2017年,在全省2000户家庭中试点安装智能养老服务设备。发展智能化养老机构,到2020年,在全省40%的养老机构中推广应用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安全防护等物联网技术。
三
关键词
健康养老服务
老人在社区可享健康服务
老人易患老年病,看病难。
征求意见稿明确——
健全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对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计生特困家庭老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发展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鼓励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康复期、稳定期的护理场所。
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我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具体包括以下6项。
1.高龄津贴: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2.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失能程度给予护理补贴或者购买服务,具体办法和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3.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4.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确定照料标准;
5.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为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5%。
(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