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1
4月6日,民政部牵头召开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湖南分会场设在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副厅长陈慈英和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筹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省民政厅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国会议结束后,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慈英受段林毅厅长的委托就贯彻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工作通报和动员。陈慈英副厅长表示,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王勇国务委员发表了重要讲话,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7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了具体措施,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部门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责无旁贷,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也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开展了一些先行探索。2013年以来,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先后确定了常德、郴州、株洲、湘潭、娄底、涟源等6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单位,6个试点单位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缺失、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特别是将近年来出现问题频率高、社会舆论关注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列为主要救助保护对象,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整合制度、部门和社会资源,建立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拓展工作职能,常德、郴州、娄底、涟源等试点地区经编制部门批准,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职能由流浪未成年人拓展到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所有未成年人。三是全面开展监测预防,试点地区均建立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开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标准。四是建立转介帮扶机制,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试点工作在整合资源、协调政策等方面的衔接转介功能,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陈慈英副厅长还通报了近期省民政厅将协调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代省政府起草并尽快出台《湖南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具体措施。二是提请省政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联动、互通有无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普查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机制,各级民政、教育、公安和妇联、老龄办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把关核实,确保摸底排查质量。四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省民政厅拟依托民政部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横向联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