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7
对“老龄化”这一标准在判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比超过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据调查数据显示,青海省自2009年起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十二五”末青海省老龄人口达到67万人,占总人口的11.51%。预计到2020年,青海省60周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到79.20万人,老龄化率将达到12.98%。随着青海省“银发时代”的到来,如何养老,怎样更好的安度晚年已成为每个青海人不得不多去考虑考虑的事了。
养老服务是民生大事,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件事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十二五”以来,青海省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其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这一工作作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在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从“养儿防老”变为“依保养老”
青海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和社会养老工作,面对养老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全新的情况: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多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需要进行有效整合及合理配置;政府与社会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大局中的职能定位亟需厘清,越来越需要我们加快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面对青海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治省方略指导下,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青海省养老服务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在发展思路、购买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得到了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
持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等原则,充分依靠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加快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我省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