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2
10月20日上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名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视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老龄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项基本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同时,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超前谋划部署,积极应对老龄化、高龄化和失能化、空巢化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制定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机构扶持等政策的力度,促进政策实施落实到位,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老龄工作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详细梳理,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养老机构运营、宜居环境建设、老龄工作加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组成人员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老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设施和经费,保障基层老龄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区、村(居)委会老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老龄工作落实到基层。要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以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引导建立多种形式和类型的老年协会,健全完善老年协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组成人员还建议,要探索打造老年宜居社区,破解养老瓶颈,为老人就近提供便利的综合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融合。探索实施建立枢纽式的为老服务综合体、搭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出社区照护等一批适配性的为老服务设施和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为老服务组织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