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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25号)

发布时间:2015-10-08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了半年形势分析会,对各地上报的上半年社会保险数据进行了分析和研判。从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数据看,参保人数下降较多。特别是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参保人数下降严重。我厅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盟市深刻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性认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养老保险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也是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国家和自治区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实施了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启动了信息便民惠民互联互通工程,为我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地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提高做好工作的紧迫感,紧盯任务目标,切实将参保、续保、发放等工作环节做实、做细,巩固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

二、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

从此次调研情况和月报统计看,不少地区还存在应参保人数不清、生存认证不及时、参保续保不积极、断保现象有所增加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加强月报表填报和分析研判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摸排、核实应参保人数,详尽掌握。要高度重视月报表填报工作,认真甄别参保、未参保人员,做到不漏报、不错报,确保数据真实性;各级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对月报表数据非正常变化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问题。二是提高待遇发放率。上半年待遇停发人数同比、环比增幅较大。各地要合理安排认证时间,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视频、异地委托、专程上门等多种认证手段,加快认证速度,减少停发月数,及时补发待遇。三是提高参保续保率。各地要下大力气抓好日常参保、续保工作,广泛组织社保经办人员、苏木乡镇工作人员和嘎查村协办员走村入户,动员符合条件的未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