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30
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
为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的作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5〕3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社会保险待遇(例如退休养老金、失业金等)可发放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发放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以下统称“社会保障卡”,样卡见附件)具有金融功能,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可通过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同时,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也可通过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进行扣缴社保费。
二、持卡人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前往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
三、新申领社保待遇的参保人,可选择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正在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可选择将原领取待遇的银行账户变更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申请变更的参保人,其待遇仍通过原途径支付。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