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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自带医院,老人看病省不少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截至2014年底,合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22.7万,占全市总人口17.27%,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如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合肥市从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开展农村敬老院“特护区”试点和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等三个方面入手,取得明显成效。

大型护理院建设将启动

目前,合肥市区范围内41家民办养老机构中以护理为主的养老机构达到25家,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的70%,基本完成自理型向护理型养老机构的转型。同时,合肥市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今年养老服务改革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近日,卫生行政部门已确定批准两家具有一级以上医院资质的养老机构设置了100张以内床位的护理院(夕阳红老年城、光明护理院),实现了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历史性的突破。此外,合肥市还在护理补贴政策上取得突破,养老机构内入住政府兜底老人的,按照轻、中、重度失能情况,每张床位每年给予3600、4800、7200元的护理补贴。在护理院的建设上,由卫计委牵头,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等参与指导的大型护理院建设项目即将启动。

农村敬老院建“特护区”

在总结推广肥西县江夏店敬老院“特护区”建设模式的基础上,2015年市民政局提出了每个县(市)区选择1所敬老院开展设立“特护区”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探索农村敬老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目前确定了18个农村敬老院为“特护区”试点单位,已建成了10个“特护区”,市局给予每个“特护区”20万元建设补贴,360万元的建设资金已于2014年底下拨。目前,《合肥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特护区”建设实施办法》,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审查,即将印发。值得一提的是,肥西县将以乡镇为单位,实现特护区建设覆盖率100%,实现五保老人小病、康复不出院,为全市首创。

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初建立

2015年,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两个评估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巢湖市益仁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