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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鼓励社会办医 放宽市场准入

发布时间:2015-09-11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鼓励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养老护理、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保险等为主要任务,把深化医改与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紧密结合起来。到2020年全省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健康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推进多元办医

根据该实施方案,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多元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在我省设立合资、独资医疗机构。力争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其中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达到1.5张。

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构建海南“一小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服务圈”,积极推进南北两大医疗基地、南北两个疑难重症救治中心和东西南北中五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探索我省医联体建设,以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海医附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为核心,以城乡对口支援为纽带,在全省范围内组建4个医联体。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广“医养结合”模式,鼓励开通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民营机构享同等待遇

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我省将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医疗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

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必须按相关规定在公共服务设施中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社区服务等健康服务业相关设施的配套。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财税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