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1
苏报讯(记者 雪冰)苏州市近日出台《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苏州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募资设立规模2亿元的养老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
据悉,苏州市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在全国属于首创,这将改变以往政府对企业单纯采取补贴、奖励、贴息等一次投入、一次使用的形式,转为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是我市在新常态下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地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发展。
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优质养老服务业企业、项目聚集本市,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领域投资,苏州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募资设立规模2亿元的养老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引导基金在参股设立基金稳定运营后,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开转让股权、投资基金到底清算退出等途径完成退出,以实现引导基金的良性循环。
组织架构上,设立由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组成的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运作方式、收益分配、清算退出等进行专业化管理,并设置专门账户,单独建账、封闭运行。
投资原则上,重点投资养老服务业初创期中小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投资额不低于创业投资企业全部投资额的70%;投资对象为苏州市范围内注册设立的创业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创业投资企业全部投资额的70%;对单个创业企业的投资不超过投资基金总额的20%。
去年,苏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和海外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同时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规模5000万元。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每千名老人45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社区、村都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有老年人的康复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