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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独丁克老人住养老院 有免费担保

发布时间:2015-08-04

本报讯 (记者兰洁)今后,失独、丁克等无子女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如果没有亲属签字担保,可免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已于7月27日印发并实施,这意味着多年来无子女老人由于找不到签字担保人而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难题将得到解决。

目前,北京市几乎所有的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其中有条款明确规定,老年人需要有担保人签字才可以入住,这不仅涉及到一些治疗意见的确定问题,更重要的是当老人入住机构后发生急危重病需转入医院救治时,以及医药费、住院费超支时,担保人须承诺支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失独家庭、丁克家庭、子女远在异地的老人、子女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以及社会当中的一些流浪痴呆老人等身边没有子女的老人来说,养老机构通常会担心服务费用的持续支付,还有突发情况处理的法律纠纷,同时,由于涉及到经济关系,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根据《办法》,代理机构在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将协助其与养老机构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以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费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代理服务机构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委托,协助和参与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接受医疗服务等程序性签字手续事项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