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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养老保险转移 即日起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发布时间:2015-06-18

即日起,辽宁省内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进行了调整,参保人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地的养老分局直接办理接续手续,转移完成需1个半月到2个月左右的时间。同时,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的简化目前正在研讨中,未来或将惠及更多参保人。

近年来,随着人才流动,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次不断增多。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手续较为复杂,转移人员需到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提交手续。为了方便参保人,简化办事流程,经过两个月的试行,将办理手续的权限下放至各地的养老保险分局,参保人无需再为了办理转移手续特意来沈阳一趟。在辽宁省内各城市及省企业(包含省行业)参保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后,只需持原参保地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转移人户口薄,就近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养老分局直接办理接续手续。转移成功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养老保险处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转移业务办理完结。从转移申请受理开始至账户内金额转移完成,前后共需要1个半月至2个月的时间。

对此,工作人员还提醒沈阳市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完转移申请后,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养老分局建立新的养老保险信息并缴费,等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完成后进行账户合并,这样就不会发生欠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