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4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郭宏颖)5年后,沈阳市社会养老床位数量将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也将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3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上述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
《意见》要求,城镇新建小区级及以上规模的住宅项目,要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配建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民政部门、街道或乡镇则全程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沈阳市每万名居民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要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对于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这一标准的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小区,《意见》要求各地区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各区、县(市)均要建设一所床位数量不低于300张的,集医疗、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养护中心。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等服务。
沈阳将全面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及家政、医疗机构、物业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定制服务。同时,沈阳市还首次提出要对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失能老人给予养老补贴,标准为每人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