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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

发布时间:2016-02-29

2016年2月29日,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长刘光和主持召开了协会2016年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常务副会长张明亮、副会长兼秘书长冯晓丽出席了会议,协会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定了2016年中层管理者人事聘任、举办“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现场培训会”、《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修订版)、清退往年过节费等事宜。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常务副秘书长韩华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聘任事宜。

会议认为,随着协会事业不断发展,工作量逐渐加大,需要培养职业的社会组织队伍专职人员,韩华同志曾在协会办公室工作过四年,对协会和社会组织情况了解、工作程序熟悉,在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做过办公室和党工妇等工作,有较非富的工作经验。

会议决定,同意聘任韩华同志为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按秘书长待遇执行);同意姜小玲等5位同志的聘用建议。

二、会议审议了《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修订版)。

会议研究了综合办公室提交的《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修订版)。会议认为,完善后的劳动合同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规避了人事风险,会议责成综合办公室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现场培训会”有关事项。

会议认为目前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非常关键,协会在此时召开“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现场培训会”非常及时,意义重大,会议责成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按会议方案认真落实,组织好培训会相关工作。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清退往年过节费的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了协会办公室提交的《清退往年过节费的实施方案》。会议决定: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五个严禁”和“三个倡导”的通知》,会议责成办公室、财务部按照实施方案做好2013年、2014年已发放过节费的清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