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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8
46名会员单位选手在“第三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首届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奖项。此次竞赛由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主办,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承办。竞赛于11月8日至1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来自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系统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共91名选手参加了竞赛。经过实操技能、理论知识和职业能力三项考试,共有67名选手获得个人成绩奖。在获奖人员中,有46名来自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会员单位。名单如下:
一、特等奖
1、杨 宁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潘 坤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3、凡 娜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二、一等奖
1、刘 萍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张丽霞 吉林省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3、单楚梅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4、傅华丽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5、李小丽 吉林省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6、徐姗姗 山东省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三、二等奖
1、宋丹丹 山东省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2、张 茜 辽宁省大连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3、官清梅 宁夏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4、周晓红 浙江省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团体会员)
5、樊锦焕 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6、雷 方 辽宁省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7、李 雁 浙江省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团体会员)
8、杨 莉 江苏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9、宋艳红 河南省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0、郭 云 山东省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四、三等奖
1、李海玉 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2、陈友英 江西省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3、邢哓华 浙江省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团体会员)
4、王 婷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5、汪贵凤 吉林省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6、周楚芬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7、余 艳 江西省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8、孙 岩 辽宁省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9、徐文红 河南省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0、陈海燕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协会团体会员)
11、刘 红 陕西省宝鸡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2、颜 丽 四川省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3、李雪君 广西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4、邓东梅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5、王君霞 河南省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6、郭海英 陕西省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7、毛 妍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18、李 静 江苏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五、优秀奖
1、黄 轮 湖北省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2、付振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3、余 雪 宁夏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4、职倩倩 贵州省贵阳市儿童福利院(协会团体会员)
5、高 瑛 湖北省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6、陈广娜 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7、李兆玥 甘肃省平凉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8、胡小萍 湖北省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9、马 宁 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协会理事单位)
据主办方介绍,将对获奖选手给予以下奖励:一、对获得特等奖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核发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二、对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核发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证书,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证书的,可晋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三、对参加决赛且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均合格的选手,根据其资质条件,经认证后核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