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6-01-28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6月5日,浙江省社会福利协会发出通知,向全社会征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系列标识图案,包括以下机构设施:
一、 养老服务机构标识。包括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护理院等。
二、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标识。包括:在社区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等。
三、 老年活动中心(室)标识。
《通知》要求,设计图案要形成养老服务设施系列标识,既体现为老服务总体特征,又突出各类服务场所个性特征,使人看了即能感知其服务功能,起到告知作用。图案力求简洁、美观、醒目、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