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1
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天津市民政局就深化推进天津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5日。根据《征求意见稿》,天津市要在2026年底前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据了解,天津市将从优化老年助餐补贴对象、补贴发放方式以及优化助餐服务供给能力等方面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在优化老年助餐补贴对象方面,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包括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天津市对满足以下条件的老年人给予老年助餐补贴:天津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天津市户籍70周岁以上的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失能等级达重度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天津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以上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和已纳入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不享受助餐补贴。
在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发放方式方面,天津市针对在食堂就餐的补贴对象,每人每餐补贴3元,不限早、中、晚餐,每日补贴一餐,每周不超过五次。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在老年人支付餐费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同时,针对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为老年人每发放1次助餐补贴,天津市将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运营补贴。
在优化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方面,天津市坚持统筹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扩建相结合,坚持功能丰富完备和集约高效相结合,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天津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整社区试点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助餐服务可及性;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增添老年助餐服务功能。现有资源不能满足助餐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建必要设施,确保科学规划、务实推进、成本可控、使用便利。
为扩大助餐服务受益覆盖范围,天津市拟优先发展可以现场制餐、堂食和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的一级老人家食堂;鼓励餐饮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中央厨房”集中供餐、连锁化运营等高效集约的老年助餐模式,增加二级老人家食堂,在优化布局和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通过提供堂食和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支持城乡社区、小区物业、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业运营商因地制宜增加三级老人家食堂(老年助餐点位),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经营网点和覆盖面,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位全覆盖、农村地区老年人居住较为集中的村居有相应服务。
《征求意见稿》原文已在天津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您若是有好的建议可以发送建议至电子邮箱smzjylfw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