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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7-20

7月18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发布公告,对《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方便广大老年群体乘坐公共汽车,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市民群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dlysjgjc@tj.gov.cn。
征求意见稿将新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外埠老年人纳入了免费乘车范围,同时提出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老年人除敬老卡外,还可凭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乘车。具体内容——

免费人群拟扩大

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或常住本市的外埠老年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均可免费乘坐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公共汽车。在本市新落户或新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需待落户或持居住证满1个月后申领免费乘车卡。


拟鼓励错峰出行

在满足老年人日常基本出行需要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提升早晚高峰公交运行效率。


免费乘车凭证

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免费乘车卡,包括已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和敬老卡。离休干部、残疾老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老年人,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征求意见稿全文
图片
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便利老年人在智能化服务时代下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或常住本市的外埠老年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
第三条 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免费乘车卡,包括已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和敬老卡。离休干部、残疾老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老年人,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第四条 持有免费乘车卡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范围: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公共汽车线路。
第五条 有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免费申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已有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的老年人可直接申请开通,无需换卡)。
无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通过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或网络方式免费申领敬老卡。
第六条 在本市新落户或新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需待落户或持居住证满1个月后方可申领免费乘车卡。
第七条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和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对老年人申请资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应在审核通过后现场开通第三代社保卡免费乘车功能。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应于老年人申请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卡片的制作和发放。
第八条 免费乘车卡损坏或遗失的,可向发卡单位进行挂失和补办。第三代社保卡免费补换,敬老卡因丢失或非质量原因人为造成不能使用需要补办的,应缴纳磁卡工本费。
第九条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经取得敬老卡的老年人可自愿办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免费乘车功能开通后原有敬老卡做锁卡处理。
第十条 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刷卡,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自觉遵守乘车秩序。
第十一条 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人证不符者免费乘车。
第十二条 老年人乘车应注意安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应有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乘车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热情周到地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服务,不得拒载和有意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