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江西省于近期出台了《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人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江西省不断强刚需、补短板、扩供给、促消费、防风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累计投入省级及以上资金30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100多亿元,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09家,打造特困失能人员照护中心82个,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929所,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36个。 对3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广泛开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和养老服务人才“领头雁”计划,每年培训养老院院长600名、从业人员2万人次。 江西省提出,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贯彻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结合江西实际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实现评估结果部门之间互认、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探索将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有机结合。 完善老年人救助福利补贴制度。完善落实高龄补(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评估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江西省提出,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落实特困失能、部分失能人员生活费、护理费,有效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日常运维经费,推动实现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在县级集中照护。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示范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提供照料托养服务,仍有剩余床位的向普通社会老年人开放。
江西省提出,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依托具备失能照护能力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政策标准,健全上门照护服务标准、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上门服务。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
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2025年,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江西江西省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进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在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相应区域的统筹指导功能;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院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并支持承接相应区域的居家探视巡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能力评估、家庭照护等服务。 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社区老年食堂;通过购买服务、分级分类奖补等扶持政策,积极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 江西省提出,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机构国民待遇,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 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 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综合考虑机构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和财税补贴、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况,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价格水平应当显著低于当地同等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 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市场供需,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发展康养产业。依托江西优质的生态资源和中医药优势,推进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养生保健、教育服务、精神文化、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业态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养教结合、康养小镇、森林康养、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着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充分发掘江西省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发中医药医养康养服务。 江西省提出,弘扬家庭孝老传统美德,加强政策引导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讲好江西养老故事。 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教育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实施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赡养人护理假制度。
(来源:南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