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
新建居住区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
《方案》要求,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支持基层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在社区(村)开展家庭养老育幼技能培训。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
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建设集养老、托育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全龄互动社区。依托社区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加强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建立入住综合评估制度,适当拓展服务对象。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普惠养老托育服务。
推进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改革
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租赁经营、TOT(移交—运营—移交)等方式,打破以价格为主的遴选标准,综合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引入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探索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模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整体打包托管运营,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基础上,逐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普惠托育示范城市建设。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等方式,创新养老托育领域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可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形成共有产权,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运营管理。
采取划转整合方式,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资源转企改制脱钩后的资产,交由从事相关业务的国有企业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建设运营,集中解决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困难,确保转型养老服务项目2022年底前基本投入使用。
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支持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因地制宜发展阳光康养、森林康养等“候鸟式”“度假式”健康养老模式,推动“养老养生+现代农业”、城市养老综合体等新业态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发展“药养”“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服务模式。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一老一小”用品制造业设计能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深度应用,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养老监护设备等智能养老设备和相关适老化产品,培育老年用品市场。
探索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券制度
各地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开展养老托育服务,探索允许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乡镇闲置用房进行统筹安排,鼓励改造用于养老托育服务。
完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残疾老年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探索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券制度。到2022年,各地用于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用于养老服务发展。
调整优化养老托育学科专业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发展和管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鼓励在老年照护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从业年限补贴制度。加快培养养老托育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设立办事指南,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政府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红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跨部门联合惩戒。严防“一老一小”领域非法集资,开展专项排查。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引导房地产项目开发充分考虑养老育幼需求。加强老年友好型、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更好弘扬尊老爱幼社会风尚,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