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3
养老服务正稳步步入“标准化时代”。7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7月以来江苏、广州等地发布了多项与老年产业息息相关的评价标准。
具体来看,根据江苏省民政厅消息,近日该省印发了《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等级,有效期为三年。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未通过晋级评定的,继续保留原先等级。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体系。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
与此同时,广东省民政厅业也于近日发布了《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综合老年人能力、医疗照护、疾病状况3个“主要参数”指标的基础上,结合社会支持和养老意愿2个“背景参数”指标,并明确各指标评分标准,将老年人健康状况等级划分为7个等级。根据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提出养老类型建议,其中: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为0-2级宜安排为社区居家养老,3级宜安排为社区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4-6级宜安排为机构养老。
《规范》还明确了评估人员要求、评估流程、评估质量监督与改进等内容。其中,评估员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技师级养老护理员相应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评价证书。评估机构受理评估后,根据评估对象实际情况采取预约上门和到评估点两种方式实施评估。评估员填写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报告并依据评估结果给出服务建议,经评估机构确认后出具给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民政厅还于同日公布了《养老机构认知症老人照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指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配置应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其中护理人员与认知症老人配比不低于1:3;养老机构根据服务对象数量、服务功能定位等宜配备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等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认知症相应的照护知识和技能,从业后应定期参加认知症相关培训,养老机构应定期对服务人员的照护技能进行监督及考核。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