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8
(一)着力“便利养老”,推动服务体系全覆盖。
一是优化规划布局。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全市法定规划全覆盖计划,主城区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1356处,预留普惠型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57处,有效解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地难”问题。颁布《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切实解决“准入难”问题。
二是推进平台建设。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到2020年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10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目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1221个,服务设施覆盖率达66%、服务能力覆盖率超80%。
三是发展嵌入式养老。整合社区闲置商业、国有资产和废弃厂房等社会资源,实施建设补贴、运营补助和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全市嵌入式养老机构达286家,占社会办养老机构总数66%。
(二)着力“普惠养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完善基本待遇。修订《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立法形式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参观旅游景区从70岁下调至65岁,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老年人普惠政策不断完善。
二是建立基本保障。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市级按照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年为6万余名高龄困难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5亿元。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
三是健全基本服务。在城市社区试点推行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照顾服务,失能特困人员和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次享受3元助餐补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次享受20至50元助浴补助,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三)着力“品质养老”,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
一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率达92.8%,开展医疗服务占比达96%。
二是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市级成立养老服务标准技术委员会,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定体系和养老机构运营质量专项“金叶”双评价体系,引导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是严防养老机构风险。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为665家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有效降低。成立市、区县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健全养老服务安全监管体系,推行机构安全“日排查、月抽查、季度通报”制度,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来源: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