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北京市打造全国首家“失独养老院”,专门接收失独老人或独生子女伤残老人,引导这个特殊群体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彼此安慰照顾,其破冰意义值得肯定。
不过,目前各地养老院床位缺口很大,能够专门提供给失独老人的床位更为有限。据介绍,改造后的北京“五福”,首批投入运营的床位只有50张,全部的450张 床位需要慢慢过渡给失独老人。然而,北京市“失独”老人有7000多人,独生子女伤残的老人1.3万余人,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更重要的是,将现有养老机构 改造成“失独养老院”,只是对资源的重新分配,并不会带来养老床位的增量。
对于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不少热心人士深入失独老人身边。
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老年社会。面对庞大的养老需求,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发挥社会的作用,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另一条腿则是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养 老事业的发展。事实已经证明,当养老单纯成为一种产业时,有可能出现过度市场化,从而影响老年社会的建设。这在面向失独老人的养老上,表现得尤其明显。相 对于一般老人,失独老人有着特别的养老需求,很多失独老人还面临经济压力。通过政府善意的形式,建设专门面向失独老人的福利院,这一基层探索,可以在更大 层面推开。
失独老人需要更多制度关怀。没有老年人的幸福,就没有全社会的幸福;没有失独老人的幸福,就没有老年社会的幸福。有统计显示,中国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 家庭,中国的失独家庭总数已超百万。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这样一群人的存在,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让他们幸福生活,应该成为我们的追求。而这,需要政 府承担更多责任,释放更多的制度性善意。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