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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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佛山一家民办养老院预售床位,单个床位售价24万元起,可以自住26年,也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甚至被指有“升值空间”。据了解,该养老院总共有3500个床位,目前普通床位不同朝向的差价约2万元,而一个VIP床位的售价则高达44万元。未完工的养老院是否可以“预售”床位?会不会沦为变相“炒房”?该养老院的经营模式引起争议。
(20日《南方都市报》)
一张民办养老院床位,竟然能够效仿不动产被转租、转售以及继承,甚至声称有“升值空间”,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国老龄社会逼近而养老资源匮乏的尴尬现实。究其原因,一是有限的公立养老院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及今后所需,一床难求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公办不够民办补上,供求失衡自然水涨船高。再则民办养老院虽是公认的投资蓝海,但现实并非看上去那么美。相当一部分民营机构因为享受不到政策优惠待遇而处于亏损状态,如若不能实现盈利,民营资本进入养老行业的积极性势必大打折扣。在这种背景下,新的“经营模式”也算是应运而生。
应该说,民营养老机构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我国日趋严峻的养老问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不仅保障与改善了养老这个“最大的民生”,也是在新常态下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谓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顺应时代潮流,尊重市场规律,积极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是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前景可期。
但“养老”作为一种服务产品,毕竟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一项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它应以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为最大效应。而在一个“购买床位不限购数量,也不限户籍,甚至外国人也可以来购买”的养老院,只以价格作为单一的衡量维度,我们很难想象售卖出去的床位,是为老人服务,还是为富人服务?特别是深陷养老困境且数量巨大的农村老年群体,又有多少人能够负担起昂贵的床位费?当盈利变为民营资本的首要诉求,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势必存在动摇的风险,而这种风险最终还是由老人甚至全社会买单。所以,政府、社会和相关领域要合力下好养老这盘棋,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才不至沦为一个口号。
要解决中国式的养老困境,利用、理顺民营资本是绕不开的门槛。而要理顺民营养老盈利机制,需先改革公立机构运行模式。不能否认,社会上存在一种怪异的中国特色“潜现象”,公办养老机构常常沦为有身份、有级别的特权者的“福利”,一般普通民众难以企及,只能望“公”兴叹。要科学设计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的基本职能,现有公立养老机构应定位于为最底层最困难、经济能力最差的城乡老年群体服务,首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而不是体制内的退休干部。
其次,民营养老机构需要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政府部门既要规范养老机构的经营行为,又要为民营资本松绑,为需求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丰富的养老服务。这既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验。公立和民营只有资金来源不同,而没有等级和阶层之别。不管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机构的动机如何,只要一视同仁、运用得法,其发挥的社会实际意义依然是积极的、正面的。
再次,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将利益装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民营养老机构盈利模式需更加明晰,相应的监管条例也要更加细化。既不让民资望而却步、畏缩不前,也不能让他们违规经营、无序逐利。当然,在加强监管同时,也应该正视民办养老机构正当合理的盈利冲动。尊重其市场主体地位,从政策上让民办养老机构回归市场主体,允许其用合法收费和优质服务获取利润,这既能够清除违规经营的土壤,也能够促进行业的良性循环。
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是摆脱中国式养老困境的必然选择。我们应该鼓励养老领域产业化,但养老不仅是一个产业,更是一项事业。行走在公益与市场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至关重要,不只涉及到民营资本的合理合法及持续动力,更是全社会需要思考、关注的课题。其实一些民营养老机构也在进行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推出了系列贴心和细致的服务,拓展了养老的内涵和外延,使得老年人可以有更多的中高端选择。但在一个基本养老服务都难以满足的社会,谈论私人定制尚为时过早。 陈立民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