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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需做大调整

发布时间:2015-11-20

发展思路要有所转变,必须从供给导向转向需求导向,从重机构养老转向重居家养老。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最快的时期,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从200多万张快速增长到了约600万张。但面对数以亿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一个最基本的判断,仍然是养老服务总量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全国现有65岁及以上的人口近1.4亿人,失能与半失能老人近4000万人,这个群体还在快速壮大,而许多地方反映一床难求。

然而,全国养老机构又有50%的床位处于空置状态,这种供求脱节的现象,进一步放大了养老服务供给短缺的效应。因此,“十三五”将是留给我们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最为宝贵的时机,国家应当以更高程度的重视、更大的投入、更合理的政策设计来促进养老服务业大发展。

首先,发展思路要有所转变,必须从供给导向转向需求导向,从重机构养老转向重居家养老。应当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规划、布局、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出发点,以满足居家养老为重点,真正实现精准服务。必须从政府包办转向政府主导、社会与市场深度参与。应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与市场资源,尽快壮大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

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必须从相互分割转向三位一体。尊重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让社区成为养老服务业的牢固基石,让包括养老机构在内的各种机构能够透过社区组织、社区设施与互联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现有简单的生活照料式养老服务必须转向医养结合并注重情感保障的质量型养老服务。应当鼓励面向老年人的预防、保健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以及专业社工服务同步得到发展并融入养老服务全过程。

为实现上述转变,要重塑政策支持体系。当前亟待打破部门分割、政策分割的格局,代之以统筹规划布局、精准支持的完整政策体系,突出居家养老的主体地位。要从以年龄为依据转向以身体失能状况为基本依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相对于健康老人而言,失能半失能老人是最需要照顾的群体。公办养老机构应当走向民营化,同时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积极引导其走向社区,最终形成立足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络。

财政资源配置要重视效率。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应不设门槛而更应强化引导作用,购买服务值得重点考虑。建议出台相应的金融、住宅、家庭支持政策。包括确立支持养老服务业的长期优惠贷款政策,制定支持居家养老的住宅政策,建立维系家庭成员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