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3
9月8日至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胜俊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山东开展执法检查,人民日报记者跟随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济南、济宁、曲阜三地进行实地检查,走访部分城市社区和农村,观察和记录了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经验与问题。
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12亿,占人口总数的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8亿;农村老年人口1.19亿人,人口老龄化水平18.6%,高于城镇6个百分点。今后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年均近千万的速度快速增加。发达国家长时期、分阶段出现的老龄化问题将在我国短期内同步呈现、集中爆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把应对人口老龄化写入了党的纲领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听取山东情况汇报时强调。
养老服务可有不同模式
农村养老服务,要依据其自身的情况和特点,进行模式的创新和探索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绝大多数老年人养老的第一选择。目前,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和居住离散化的趋势,使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不能适应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需要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9月9日,检查组一行来到位于济南市的幸福世家长者日间照料中心,实地考察并与老人们交流社区养老服务的落实情况。一进中心,检查组就听到了从多功能厅传出的老人的合唱声。除了多功能厅,该照料中心还设有棋牌室、医务室等,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满足社区老人健身娱乐、休闲交流等需求。
山东全省规划建设了2500多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5700多家农村幸福院,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专业服务;全省共建立邻里养老互助点6500余个,为老年人搭建了就近、便捷的互助养老平台。
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比例过半,农村养老服务状况如何?9月11日,检查组一行驱车前往曲阜市陵城镇,参观了陵城镇敬老院和张庄村互助养老院。
农村有着独特的田园资源,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优势,不仅能让老人保留原来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