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8
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和中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程凯:非常高兴今天和邹铭部长共同就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相关情况与大家见面并且进行交流。下面再补充一些情况。
一、建立两项补贴制度是落实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的重大措施,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迈出的坚实有力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也强调指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政府要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这块短板。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既然有短板,就要补上,而且要优先补上。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以下简称《小康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小康意见》提出:要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建立两项补贴制度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部署实实在在的措施,必将有力地促进广大残疾人的小康进程。全国统一的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后,预计可以使2000万人次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受益,有效改善约5000多万残疾家庭的生活质量,将有力提升广大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信心和水平。
二、建立两项补贴制度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爱,反映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在一些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制度完善,才建立起专门针对残疾人生活、教育、医疗、交通出行、护理照料等给予专项补贴的福利制度。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繁荣进步,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残疾人福利制度既适逢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