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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规范入市,“钱景”更有保障

发布时间:2015-08-24

人人关注期待的养老金入市投资尝试,如今有了国家级行政法规的兜底式保障。23日,国务院全文公布了《基本养老金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国内首次为养老金入市投资戴上具有强制性法制约束力的笼套,该“办法”的实施,为将来把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部分,作相似的入市投资积累了经验和开辟了通道。由于养老金是全体民众年老后的保命钱,“办法”的适时出台与公布,堪称国内民生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无论置于哪个层面来议论,它的意义都超越了“办法”本身。

紧抓四个关键环节

《基本养老金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养老金投资委托人、受托机构投资者、资金托管机构、投资管理监督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养老金入市投资,只要出问题,一定集中发生于以上四个关键环节。如果这四个关键环节的“篱笆墙”被扎紧了,就不可能再出现2005年上海上百亿养老金,被出借给私营企业用于收购高速公路路权的荒唐事了。

养老金入市投资若出问题,另一个大风险来自于“乱投”。“办法”对养老金入市投资的投向作出了明确限定——养老金投向只能用于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由股票交易所衍生的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以及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前者作限定,旨在隔离养老金参与其他高收益与高风险相伴的股票类金融衍生品的可能性;后者则限定养老金参与“两期”交易的方式,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具体操作时可形成对前者投资风险的一定对冲和抵消,性质上相当于在法制之外,再平添一道技术性“风控墙”,也即形成一个“双保险”式的风控体系。

入市总体需做到包赢

在风控双保险之外,“办法”还设置了一道在某些市场人士看来过于保守的“风控底线”。这就是在限定养老金投向之后,进一步限定总投资规模不得突破当期养老金结余资产净值的30%。笔者以为,政府对投资规模施行封顶管理,看似过于谨慎,实乃对百姓晚年生活负责任的表现,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