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31
当前,养老机构市场化趋势愈加明显,解决养老床位之困,理应通过激发社会活力,让民办民营养老机构成为养老机构发展主体,在土地供给、信贷支持、建设运营补贴、人员培训、风险分担等方面获得有效支持
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12亿。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速,本应给我国养老市场带来更多发展空间,然而,近日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养老机构在档次上呈现“哑铃型”分布,要么太低端,要么太昂贵,直接抑制了中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养老机构档次不均,从一个侧面暴露出我国养老机构的供需不平衡。比起养老床位总量不足的问题,养老机构结构性紧缺的趋势更应引起重视——大多数中低收入的老人难以“挤进”为数不多的普通养老机构,而豪华养老机构的兴建只能满足少数富裕老人的需求;中心城区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地处郊区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却大量空置。
造成养老机构结构性紧缺的原因何在?
其一,服务对象错位。由于缺乏对老年人统一、规范的入住标准审核,很多养老院把健康老人和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料混在一起,一些经济条件、身体条件都比较好的老人可以长期居住,一些急需入住的高龄、病弱老年人却难以申请入住,造成养老资源的错配。
其二,服务功能错位。目前养老机构普遍缺乏对老年人需求的科学调研和分析。多数养老院以为,只要解决老年人的吃穿住问题就可以了,较少从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出发,导致养老机构服务的同质化,许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的需求之间出现偏差。
其三,服务理念滞后。管理色彩大于服务,过分突出“机构”特性,缺乏个性化、亲情化的管理理念,不但没有使老年人的真正需求得到满足,反而造成了老年群体对机构养老的刻板印象。
由此可见,由结构性失衡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还要用结构性的思维和办法去解决。当前,养老机构市场化趋势愈加明显,解决养老床位之困,理应通过激发社会活力,让民办民营养老机构成为养老机构发展主体。我国尚缺乏明确的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应尽快确立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不同定位。公办养老机构可优先保障失能、失智、失独、高龄及低收入困难老人等养老需求;而民办民营养老机构既可以提供高端的养老服务,也可以提供中低端的养老服务。小型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