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3
备受关注的养老金投资运营“千呼万唤始出来”——6月29日,人社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6月30日,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办法制定的背景情况、基金投资政策及资金运营安全性等焦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 应对老龄化
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达到3.5万亿元。同时,随着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日益临近,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压力持续加大,对于养老金进行投资保值的呼声不断。
“按照现行政策,基金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于银行存款和买国债,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这对保障基金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确实存在投资渠道偏窄、基金贬值缩水的问题,不利于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影响基金的支撑能力,也制约这个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投资运营政策。”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认为,在人口老龄化挑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加快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促使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时机十分有利。
“一是有利于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调动群众缴费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推进全国统筹;三是有利于增强养老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此外,资本市场监管的逐步规范,也为养老基金的投资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李忠表示。
从近年的情况看,养老基金收益率较低,仅为2%左右。相比之下,用于战略储备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允许市场化运营,自2000年成立至2013年年底,基金累计投资收益4187.3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3%,远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
稳妥推进养老基金市场化
对各类产品的投资比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