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6
我省将鼓励有条件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利用富余资源举办老年病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或开设老年病科。5月25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民政厅签署《四川省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力图打通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通道,进一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根据备忘录,我省将鼓励三级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延伸点和病区,为养老机构提供包括人才培养、心理辅导、义诊巡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帮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老年病、康复、中医等专业科室设置,为老年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康复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医养结合的综合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床位补贴等民政养老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等结对帮扶,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