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8
12月8日媒体援引深圳市民政局方面表示,《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将公开征求意见,并经深圳市政府进行审定后,于近期出台《深圳市养老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未来7年拟投建30个养老工程项目,空置小产权房在符合规范的情况下将有可能改为养老院。
在办法中,明确机构养老设施用地将优先纳入全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类细化了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方式。方案称,未来7年拟投建30个养老工程项目,总投资近百亿,其中社会投资约占80%。
市民政局局长杜鹏透露,该暂行办法规定,大部分新增养老设施用地将由市区两级政府持有,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投资之后产权归政府,经营权给投资方,限定20年到30年的使用期限,“这样就能让土地变成零地价,不给老人转嫁地价成本”。对于“空置小产权房是否可改为养老院”一事,杜鹏表示,部分小产权房在符合规范的情况下可以改为养老院,“可以讨论,但能不能行最终要等规划部门裁定”。
据了解,深圳市将在罗湖区大头岭区建设深圳市养老创新集群园区,建立示范性养老园区,涉及养老服务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65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此外,深圳市民政局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养老工程的建设推进力度。将出台《深圳市老龄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已联合上报市政府审议)等政策。
另悉,4月深圳首次成功挂牌出让一宗位于宝安中心区的养老用地,按要求将建最少500张养老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