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17
2010年12月30号,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指出,要积极拓展安置渠道,科学制定保障标准,认真核定保障对象,着力规范发放程序,从严监管保障资金,加强机构建设,注重搞好孤儿保障宣传。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财政部会同民政部下发《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下拨中央财政2010年补助资金25亿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