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07
如何才能既留住残疾员工的人,又能留住残疾员工的心,是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造成残疾人频繁流动除国家实行“按人限额”的税收减免政策,福利企业采取“以税定人”、“以税招人”的招聘残疾人对策以外,企业缺乏目标管理是真正的流动原因。残疾员工在一个县(市)域范围内的福利企业间频繁流动,不仅对企业正常管理、生产秩序和免税额度带来严重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其个人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的按时缴纳,给企业和家庭都带来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引发福利企业间招聘残疾人的不正当竞争。当然企业也需要一定量的人员流动,去粗取精,增加新的动力;同样残疾员工也有履行劳动合同后的再选择工作的权力。但是残疾员工的 “再选择”往往会毫无预兆地出现,这种盲目的非正常“再选择”,不利于福利企业对残疾人的稳定管理。因此,有必要对残疾员工在福利企业偏高的流动性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