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5
近年来,陕西省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思路,加快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前,全省有各类养老机构1047家。
从2008年起,为了确保“民生八大工程”中涉老项目的实施,我省拿出2200万元,在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各新建一所床位数在300至400张之间的公办或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在已安排的项目中,已经建成6个,其他在建项目进展顺利。
“十一五”期间,我省投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近10亿元,安排项目246个。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98个,乡镇区域性敬老院102个,乡镇敬老院46个,新增集中供养床位5万余张,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0元,集中供养率由2006年的7%提高到现在的34.1%。
我省还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区助老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13个。扶持建设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如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对政府援助的孤寡、伤残、特困、高龄等老人的无偿服务和有需求老人的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