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4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在北京,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将要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普通的60岁以上老人将不再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接收对象,接收对象将以失能和高龄老人为主。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对具体如何评估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拟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入职北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最高可享6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
老人入住需“评估” 评估分9个级别
办法规定,评估对象包括申请享受北京市养老服务的人员,重点是因伤病、残疾、年龄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持有明确医学诊断证明且预期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含)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
评估内容涉及能力综合评估、长期照护需求评估。
评估将划分出0级至8级九个级别。6-8级为能力一级(重度失能),3-5级为能力二级(中度失能),1-2级为能力三级(轻度失能),0级为能力四级(能力正常)。
“公办养老机构要体现公益属性,提供的是廉价和适用的养老服务,适用既保证不能劣质又要适度不过于奢华。因此,服务对象都将以失能和高龄老人为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说。
疑似重度失能老年人要进行“上门评估”
申请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通过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系统在线填表并提出申请,或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街道(乡镇)在选定的评估机构入围名单内随机选择并派单,由评估机构派评估员入户或由申请人选择亲自到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以“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办法拟规定,每次评估由评估机构派出2名评估人员,其中1人须具备医疗、护理或康复专业背景。对疑似重度失能老年人的评估,必须登门实施;对其他申请人的评估,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到评估机构实施。
评估后的结果除入住养老机构还适用哪些情况?办法规定,有关部门依据评估结论为辖区失能老年人办理失能护理补贴、安排居家养老长期照护、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该使用评估结论的情况。
城乡特困人员评估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
评估经费由个人自付和财政补贴两部分组成,除机构复查外,每次评估均由个人自付50%,财政补贴50%,财政补贴资金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各区,纳入各区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办法的规定,一般上门评估的指导价为60-80元人民币/次,申请人到机构内评估的指导价为40-50元人民币/次。
不过,对于城乡特困人员或低保低收入人员,北京市明确,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资金全额补贴;入住养老机构的人员,个人自付部分由收住机构负担,统筹纳入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支持。
■ 解读
评估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
对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此次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
评估机构是北京市依法独立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开展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服务设施,有条件安装全市统一的评估操作系统。
评估机构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遴选入围,并向全市公开入围机构名单,纳入市财政政府采购服务商名录,供各区选择。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入围机构服务质量、群众评价、考核评估等情况,建立入围机构退出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办法特别规定,评估机构不得同时开展依评估结论而进行的服务工作。这也就是说,同一机构,不能既是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又是凭能力评估结论接收老人入住的养老服务机构。
在评估员资历方面,办法明确,评估员应具有从事养老、照护、康复服务2年以上经历之一,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之一。经过民政部门培训且考证合格。
此外,评估结果审查员则应具有医疗、护理、社工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老年人照护实务经验3年以上者;或者在养老服务领域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大专(含)或讲师以上学历或资格。经过市民政局培训且考试合格。
■ 焦点
一次性入职补贴最高可达6万元
《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在北京就读老年服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可获生活补贴,进入北京养老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大中专学生可获入职补贴、连续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可获得岗位补贴。
入职补贴
就读老人服务管理专业学生免学杂费
在北京就读老年服务管理专业的中高职院校学生,就读期间,学生与学校、教育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后,在校就读期间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并发放就读期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即每年发10个月。
学生毕业后,在北京市养老服务一线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北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从事一线专职养老护理工作的,在同一机构入职满两年后分3年发放一次性入职补贴,标准为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
岗位补贴
护理失智老人每月可补贴1000元
护理失智老年人的,每月1000元;护理失能老年人的,每月800元;护理其他老年人的,每月500元。工作年限满1年后,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200元。岗位补贴暂按5年期限实施。
办法也对适用补贴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养老护理员、失能老人照护员、失能老人评估员(师)等在基层一线从事养老护理或服务工作的技能人员属于养老护理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服务的医生、护士、评估员(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人员、康复护理人员、消防中控从业人员等则属于专业技术人员。此外还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培训补贴
参加养老培训一次补贴900元
在培训补贴方面,这个办法规定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技术培训补贴、管理人员培训补贴,以及居家养老服务实训补贴4类。对于这些培训,办法规定,在培训人员取得相应结业证书后,按照9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主要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质、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老年护理基础知识、生活照料方式等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
专业技术培训则包括安全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技术护理、心理护理等,是对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培训,以及创新改革的养老护理职业体系改革补缺型培训。
此外,除了上述补贴外,办法还提出,区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贴。各区充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或利用自有存量设施建设一所至少承接200人培训规模的示范性培训基地,承担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市级财政按照每区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发票额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