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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出台政策改变养老护理型床位短缺状况

发布时间:2018-11-01

无锡市近日出台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政策,明确提出到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底具体目标,无锡各市(县)区养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分别超过51%、56%和61%。2018年底前,全市将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护理院3个以上、医务室20个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床位350张以上。


市民政局局长葛恒显介绍,目前无锡市对养老机构的扶持措施中,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医保定点床位补贴、养老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和入职奖励等四项标准均居江苏省第一位,医养结合型机构医保定点审批时限全省最短,体现了无锡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当好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和领跑者的决心。


护理型床位有了明确标准


在《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被纳入省评价考核无锡市的个性化指标之一。此次无锡市出台的政策,对养老护理型床位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供失能、半失能老人使用的床位,并相应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必须有基本的医疗服务设施,如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有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且与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之间的比例不低于1∶4。


同时,还明确了养老护理型床位的


四种建设方式:新建或改扩建的养老机构配套建设内设医疗机构;新建或改扩建的医疗机构配套建设养老机构;已运营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已运营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加大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力度


近几年来,无锡市养老机构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不合理、医养融合不紧密、护理型床位供需不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无锡市民政局副局长钱晓东表示,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力争在短期内有效提高护理型床位总量和占比,缓解供需不足的矛盾,更加精准、高效地推动医养结合型机构快速发展,全面有效地提升服务整体水平。为此,无锡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力度,主要体现在市区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医务室备案登记、医养结合型机构医保定点缩短审批时限等方面。


今后,无锡民政部门将按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文件,落实养老机构“放管服”工作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将取消医务室等许可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设立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优先给予医保定点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三个月以内。


建设和运营等补贴力度空前


这项政策明确,对市区新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配套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或新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套设立养老机构的,按每床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对市区改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配套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或改扩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套设立养老机构的,按每床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对市区已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利用现有养老床位改扩建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已运营的社会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床位改扩建设立养老机构的,按改扩建床位数给予每床5000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


对全市现有公办或社会办养老机构内部建设医疗机构,结合其医疗设备投入等情况,对取得审批许可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备案管理的医务室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还将适度提高医保定点床位标准,将定点护理院的床日费用定额标准由80元/日提高至100元/日。


在扶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无锡市从今年起,对在同一医养结合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护理员、社工、医生、护士和康复师,从第二年起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特岗津贴;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特岗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10年(含)以内的,最高补贴至每月500元;连续工作11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对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参照《无锡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包括护理、护士、康复、社工等)专技岗位工作满5年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来源:江苏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