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7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效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问题。到2015年底、2020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要分别达到50%、70%以上,最终要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哪些老人可以享受补贴?《通知》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是农村五保老人及低保家庭中65周岁及以上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可以补贴多少?《通知》规定,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补贴对象的身体状况等,确定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补贴的等次和标准,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自然增长机制。省财政将通过调整现有专项资金和福利彩票资金分配方式对各地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如何发放?《通知》要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参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执行。即:根据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养老服务的,其补贴由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企业、专业化社会组织或老年协会等单位或组织;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的,根据政府或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三方的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