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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拥有200张床以上养老机构必设医务室

发布时间:2015-10-13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开展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要加大对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着重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互融合,切实保障满足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安徽省民政厅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底前实现两项补贴全省全覆盖。此外,按照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本年度培训计划。各地2015年底之前出台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工作满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医疗方面,要持续推进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2015年底完成规划布局,2016年底全面完成。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00张以上2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

此外,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2015年底签约率达到50%,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